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根据建筑物性质、发生电气火灾危险性、保护对象等级来设置。
根据GB14287-2005的定义以及工程实践经验,一个完整的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包括: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监控 主机);若干个分布于建筑物配电系统各关键点的监控探测器(剩余电流式和测温式);连接监控主机与各探测器的通讯网络:485通信(接口、通讯总线及分支 线、护线管槽); 确保系统信息正确传递的中继器件.
并非任何场所的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都必须齐备上述所有部分。在总线敷设路径简单且距离不长的较小系统中,中继器件不是 必需的。在监控点少于8个且场所面积小于1500m2的独立区域,则可以只设置能控制断路器分闸的独立式探测器而不一定要连结成系统。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数量超过8个,或场所面积大于1500m2时,应将其连接成系统并设置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或有人值班的场所。电气火灾监控设备输出的报警信息和故障信息可以接入消防控 制室内的火灾报警系统显示装置集中显示;此时火灾报警系统的软件设置应作相应匹配,使该类信息的显示与火灾报警信息有明显区别。绝大多数情况下,电气火灾 监控主机与火灾报警系统主机同室并列放置。
在设计阶段,应对网络拓扑、线路走向、集线器接入点、导线型号、敷设方式等及早作出规定,并参照监控主机(及系统) 技术说明书,对施工提出明确要求,严格按设计施工。
相关建材词条解释:
火灾
火灾后现场“ 火灾”,是指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在各种灾害中,火灾是最经常、最普遍地威胁公众安全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灾害之一。人类能够对火进行利用和控制,是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火,给人类带来文明进步、光明和温暖。但是,失去控制的火,就会给人类造成灾难。所以说人类使用火的历史与同火灾作斗争的历史是相伴相生的,人们在用火的同时,不断总结火灾发生的规律,尽可能地减少火灾及其对人类造成的危害。对于火灾,在我国古代,人们就总结出“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的经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在社会财富日益增多的同时,导致发生火灾的危险性也在增多, 火灾的危害性也越来越大。据统计, 我国 70 年代火灾年平均损失不到 2.5 亿元, 80 年代火灾年平均损失不到 3.2 亿元。进入 90 年代, 特别是 1993 年以来,火灾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上升到年均十几亿元,年均死亡 2000 多人。实践证明,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就越来越突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的危害”是对消防立法意义的总体概括,包括了两层含义: 一是做好预防火灾的各项工作, 防止发生火灾; 二是火灾绝对不发生是不可能的,而一旦发生火灾,就应当及时、有效地进行扑救,减少火灾的危害。火灾——是指在时间和物体上失去控制的燃烧造成的损失。燃烧——是可燃物与氧化剂发生的一种氧化放热反应,通常伴有光、烟、或火焰。燃烧的三要素: 可燃物、助燃物及着火源。防火的主要措施就是: 控制可燃物、隔绝助燃物、消除着火源。
监控
[monitorandcontrol]监测并进行控制
电气
电气工程(ElectricalEngineering,简称EE)是现代科技领域中的核心学科之一,更是当今高新技术领域中不可或缺少的关键学科。正是电子技术的巨大进步才推动了以计算机网络为基础的信息时代的到来,并将改变人类的生活、工作模式。电气工程的发展前景同样很有潜力,使得当今的学生就业比率一直很高。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置的要求
2019-12-01 浏览: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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